我院各相关信息:
根据实际填表反馈信息,科技处对《评选表》进行了重新修订,请各位申报人到学院网站或科技处网页下载最新表格填写一式两份。在11月26日前连同各类申请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送到科技处509室。请各位教师老师周知,谢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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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办公室
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