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全体学生:
根据《兰州城市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》(兰城院教[2013]57号)文件精神,我院上报4个开放实验项目,经教务处审核批准面向全校开放。
面向全校开放的实验课程,大多与我们的日常工作密切相关,趣味性、可操作性强,既可训练学生的动手能力又可掌握必要的化学知识,同时也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要。
实验成绩和学分参照《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制实施办法(试行)》计入素质拓展成绩和学分。希望全校各学院(部)志愿参加开放实验的同学,于2013年9月13日至9月17日到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刘芳老师处报名(联系电话:13893427219),开放实验项目及具体安排请详见附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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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实验教学中心
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